回复:两种方式:1.律师在工作台-用印/文书-用印申请中重新提交,审批通过后盖章(新用印记录中保存);2.有权限的行政或者主任在所务-所务管理-全所印章使用中找到合同,点操作-修改用印-选择正确文件重新提交,无需审批(原记录保存)。提示:两种方式生成的文件在案件详情都不展示,案件详情只显示收案登记时上传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