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08
我国对土地的管理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的。若是家庭中承包经营成员死亡,此时该户内的还有其他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那若是老人去世后遗留的销户土地归谁所有?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解答。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若是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他人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家庭想要承包土地应当要经过承包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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