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彩礼是很多地区结婚时都有的习俗,即当男女决定结婚时,男方需给予女方家属一定数量的礼金,才能将女方迎娶进门,由此可知,彩礼是以男女双方结婚为前提给的,如果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该怎么办呢?律盾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一、彩礼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财力返还问题做出判决,且司法解释也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彩礼是适用诉讼时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彩礼不适用诉讼时效,那么在彩礼没有发挥到该有的作用时,即男女双方没有或者事实上没有达到结婚状态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就彩礼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民事纠纷中,律师往往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小编建议您联系律盾律师来获取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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