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5
劳动者在刚入职的时候往往会先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时间、内容、工资等作出一定的协商,然后签订一份。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法律上对劳动合同是如何定义的,更加不清楚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条款。下面律盾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条款内容,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1、是要到劳动局购买吗?还是可以从网上下载?

可以去劳动局买,也可以自己制作,只要合同条款不违反就有效。

合同经被聘用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后即生效,不经劳动部门备案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某些条款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是以劳动法为准的。

2、在劳动部门购买的劳动合同范本时需提供公司的什么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信;而且是到所辖的区一级劳动部门。

3、甲和乙签了个合同,并且合同上有甲乙方的签名和盖章,但是合同的标题最后有“范本”两个字,那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应么?

如果从内容上看。如果可以确定明确的合同标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等要素,则可以认定合同已经成立。是否有效则要看内容是否有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

4、与劳动局签定劳动合同的是什么用工性质?与人事局签定合同的又是什么用工性质?

用劳动局的合同版本的是企业性质的单位,用人事局的合同版本的是事业性质的单位,今后公务员也要签订合同,使用的也会是人事局的合同版本。

5、劳动实施后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还需要到劳动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且有效,鉴证不是必须的程序了。

6、不跟劳动局签合同意味着什么?

公司不跟职工签劳动合同,可能是想把职工的劳动合同转成,这样公司可以避免《劳动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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