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火车站进站口,一女子在闸机处逆行,被一旅客的行李箱绊倒。被绊倒的女子经15天的治疗,最终治疗无效后死亡。那么被行李箱绊倒去世索赔被驳回,到底是什么人的责任?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被行李箱绊倒去世索赔被驳回,到底是谁的责任(《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死亡女子的家属将行李箱主人告上法庭同,经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的请求。目前该案件还在上诉期,该案件到底是谁的责任,目前还不好说,但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认定谁是责任人,就要有证据证明哪一方存在过错及过错的程序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该案件由谁承担责任,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而原告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原告已经提起了上诉。要认定该案件的责任,就要有证据证明哪一方存在过错及过错的原因。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