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紧急避险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30
说到紧急避险,可能很多人会想到刑法上的紧急避险。在刑法上如果行为人有紧急避险行为的,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在民法上,也是存在着紧急避险的。那么,民法上的紧急避险是怎样的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1.构成要件:

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

②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

③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法律敎育网

④避险行为具有“相当性”。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一般指所加于他人的实际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2.紧急避险的法律效果:

(1)因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避险不当”。由紧急避险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避险适当的,因避险造成的损害按照以下规则承担:①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引起险情的人是否具有过错,在所不问。②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又受益人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29条紧急避险

第一百二十九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法(办)发〔1988〕6号)

156.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某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6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