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的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这几年以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开始进入电子化办公的时代,不允许了许多电子化的产品及文件代替了原有的纸质文件和或者实物产品,相应的也出现了对应纸质合同的电子合同。那么网上的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网上的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以电子合同的形式是符合合同法的要求的。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法当中规定的合法合同签订程序完成的电子合同签订那么就是有效的,甚至可以说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话即使格式不太完善也是有效的,而如果遇到电子合同无效的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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