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天价彩礼”致富梦:明年起结婚不准索要彩礼,你知道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11
【导读】:天价彩礼一直是很多单身男士不可言语的噩梦,很多人家在嫁女儿的时候会索取大量财物才肯同意将女儿嫁过去,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嫁女“彩礼致富”的现象。但是,从明年起,天价彩礼将不复存在。必要时男方还可以追回已支付的彩礼,这是怎么回事呢?和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讲解】

小丽与男友张先生恋爱两年多,恋爱期间张先生很大方。会陆陆续续的通过微信给小丽发红包,大多为5000、10000元,最多的一次转了11万元,还送了一辆价值38 万多的宝马车。去年10月,两人分手,张先生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讨回86万元彩礼。

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丽返还84万余元,小丽不服判决,上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要求小丽返还84万余元。小丽不服,表示要继续申诉。

对于法院的判决,网友们也是争论不已。

部分网友认为,既然这段感情没有走到最后,那么彩礼也应如数奉还。另一部分网友则是认为,女方在这段感情中搭上了两年的青春,虽然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但几乎全额返还也显得太不近乎人情。购车款返还合情合理,节日红包之类的也要返还实属有些过分。

【律师普法】

一、明年起,不准索要彩礼的具体新规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也就是说,女方不能要彩礼,但是男方可以给。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男方可根据当地风俗结合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给女方适当数额的彩礼。

二、民法典生效后,哪些情况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

根据新规,以下3种彩礼应当如数归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例如案例中的小丽,虽然和张先生一起恋爱了两年时间,已经是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但到底还是没有和张先生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那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张先生就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小丽返还彩礼钱。

我们根据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就可以得知,《民法典》已经在影响着现有法律纠纷的判决结果。

小编想说:

彩礼存在的意义,原本是为了讨一个好彩头,给两位新人增添喜气。但近些年来彩礼却丧失掉原有的意义,成为了某些家庭获利的工具。小编相信,在新规发布后,虽然不能保证完全避免出现因彩礼而产生的纠纷,但至少也能够树立良好风气,让年轻人们不再因彩礼而受到阻碍。

关于“天价彩礼”,还有什么疑惑欢迎咨询律盾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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