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何时取得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6
遗赠是遗产继承的方式之一,被继承人与受赠人要签订遗赠协议,被继承人可以在遗赠协议中负义务,受赠人履行了义务后,才能按约定继承遗嘱,受遗赠人什么时候取得遗嘱所有权?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受遗赠人何时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受赠人什么时候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经依据遗产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要办理产权登记才取得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遗赠扶养产生纠纷怎么办

(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通过小编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不同的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遗赠继承的遗产什么时候取得所有权,要依据遗嘱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不动产,办理登记时取得所有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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