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条件的赠与需要履行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他人财产的,一般要签订赠与合同的,有些财产赠与是附条件的,那么附带条件的赠与要不要履行?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附带条件的赠与需要履行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附条件赠与财产的,要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才有效,如果条件是需要受赠人履行相应义务的,受赠人需要履行才能取得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附条件赠与财产的,要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才有效,如果条件是需要受赠人履行相应义务的,受赠人需要履行才能取得赠与的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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