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逮捕还是公安逮捕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说到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会感到害怕,如果公安司法机关如果对其适用逮捕的,意味着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逮捕是需要在看守所执行的,自己完全没有人身自由,那么检察院逮捕还是公安逮捕?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检察院逮捕还是公安逮捕

在我国,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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