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当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应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查阅相关材料后,认为证据充足、犯罪事实清楚的,可以批准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有什么区别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有什么区别

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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