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所需证据有何要求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犯罪了就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们在判刑之前是需要进行逮捕的,那么在逮捕之前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逮捕所需证据有何要求

审查批捕部门的干警在审查批捕案件中,要具有起诉意识,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上。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用证据进行论证、分析,切实查清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注意把握好证据的证明力。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每个证据都要查证属实,并且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这是整个案件符合基本 证据确凿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证据之间的矛盾能够合理排除。

三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四是只有被告人口供 (包括共犯口供一致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批捕。五是全案证据必须形成体系,能够完整地证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实现整个案件基本事实清 楚。六是犯罪嫌疑人不供或翻供,只要其他基本证据确凿的,应依证据批捕。

二、不批准逮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此种情况在当前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屡见不鲜,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

(一)如果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一定适用逮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然后依法定程序提出起诉意见。

(二)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撤销案件。同时作为受害人张-中本人,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没有明确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下,不应提起刑事自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逮捕犯人的时候需要每个证据都要查证属实,并且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一定要能够在确定之后再进行逮捕,因为我们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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