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对于一些确定了犯罪事实的罪犯们那么就可以实施逮捕了,在逮捕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通知对方,但是在掌握情报出错发生了错误逮捕的情况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一)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二)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三)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相反,如果作出逮捕

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

逮捕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逮捕是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逮捕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另外,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还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能决定或批准逮捕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是属于自己掌握得证据材料出现的错误,对于这种行为的话,是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或者说自己认定的情形不够完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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