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已履行赡养义务证明如何开?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已履行赡养义务证明怎么开
子女已经尽的赡养义务的证明,应该由被赡养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赡养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赡养关系证明
兹证明被赡养人倪xx男,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74,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被赡养人黄xx(女,4600061xxxxxxxx1487,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山xx村)与赡养人倪某(女,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8x,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分别是父女及母女关系,属法定赡养关系,赡养人尽了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处理赡养费纠纷的基本原则
1、法定义务原则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
3、调解原则
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原、被告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身份、血缘等关系,争议的内容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涉及更深层的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当事人内心更多的是希望既能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又不伤和气,不撕破脸面,调解成功后社会效果往往比较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子女已经尽的赡养义务的证明,应该由被赡养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赡养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