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亡儿媳必须赡养婆母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而子女的赡养老年父母的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老我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那么儿子死亡儿媳一定要赡养婆母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儿子死亡儿媳必须赡养婆母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必需要履行的,如果儿媳尽了赡养父母的,有权继承遗产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赡养父母吗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通常都不可以拒绝,但是,会存在一些情况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注意: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由此可知道,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可免除给付赡养费的义务。那么哪种情况属于生活不能自理?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必需要履行的,如果儿媳尽了赡养父母的,有权继承遗产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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