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违反公序良俗就认定赠与无效是不是有失妥当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近年来,围绕着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的讨论从未间断。争论得最激烈的莫过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仅凭“违反公序良俗”就认定赠与无效是不是有失妥当?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仅凭违反公序良俗就认定赠与无效是不是有失妥当

不存在有失妥当。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民事活动应该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宣示体现了法的价值目标规划应该考虑道德的基本准则。但是,这种基本原则本身并没有达到可以涵摄具体案件事实的那种真正意义的法条程度,不得单独援引作为直接判决依据。在立法上并没有将“违反社会公德”的民事行为一律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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