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生活持续的进行的时候,在我们不可预估的事物发生的时候,或许我们会因为某件事,而将房屋转交给一个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那么在我国法律中,有没有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就是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律盾小编悉心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

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如果房屋产权已转移,那么,无权再收回房屋。如果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又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有权申请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赠与人撤回权制度的置疑与辨正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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