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对房屋进行赠与时就需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赠与合同撤销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时效有无规定?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赠与合同时效有无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果赠与合同没有附期限,则它的有效期没有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手续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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