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能否请求死亡赔偿金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3
在现实生活中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产生合同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提起诉讼等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服务合同纠纷能不能请求死亡赔偿金?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纠纷能否请求死亡赔偿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而服务合同纠纷请求的赔偿,一般是合同违约的赔偿,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请求死亡赔偿金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而服务合同纠纷请求的赔偿,一般是合同违约的赔偿,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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