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当出现的交通事故的时候,那么就需要对一个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划分必须要让交警来,否则是无效的,在交通责任认定完成之后几天之内可以把车子提走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可以提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成后的第五天就可以把车子开走了,交警扣自己的车子,主要是为了让整个案件容易审查一些,而且出现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不建议双方私自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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