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车辆是通过挂靠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驾驶机动车最怕是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人员伤亡的事故,那么,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如果超出保险限额或者不在理赔范围内的,由责任人或者被挂靠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如果超出保险限额或者不在理赔范围内的,由责任人或者被挂靠公司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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