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6
房屋是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的,公民限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需要对房屋所有人给予经济补偿。并且房屋是先补偿后才能拆迁的,房屋被强拆应该告什么人?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

房屋被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告强拆方,也就是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征收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在人民政府下达的《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履行交出房屋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腾出房屋的,人民政府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强制搬迁一是要有人民政府申请,二是有补偿决定,三是有没有达成协议,四要有征收决定。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通过小编作出的分析可以知道,如果房屋是被违法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由房屋征收部门对非法强拆房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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