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双方死亡还要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一直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项目,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且国土面积较大,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一直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每年我国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那么,交通肇事双方死亡还要赔偿吗?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交通肇事双方死亡还要赔偿吗

1、交通事故双方死亡,负全责的一方肯定是要赔偿的。如果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你无责就不需要赔付。但是可能考虑到公平原则,会人道主义,象征性赔付一些钱。

2、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负同等责任的,肇事者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需要赔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从上文对于交通肇事双方死亡是否还要赔偿的相关回答当中,我们可以知道,谁负全责谁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根据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对于交通肇事赔偿的相关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去咨询更加专业的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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