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对方全责还会判刑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交通肇事后导致受害者死亡,但有些肇事司机反映责任其实不在自己,而是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事故的发生,后来警察对这起事故做了鉴定后也肯定了肇事司机的说法,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对方全责还会判刑吗?律盾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全责会判刑吗

按法律规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规定》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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