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违法征地”怎么应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收土地时是需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并且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而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那么遇到“违法征地”如何应对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遇到“违法征地”怎么应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行为时,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级政府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怎样判决征地是违法的

1、 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需要遵行国家的法定工作程序,如: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等。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应当按照《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2、 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批准权

土地征收除了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权批准之外,其他各级机关均无权进行批准。

3、 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权限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批准的为(1)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2)基本农田(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为:除了国务院批准征收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征地审批,否则将导致违法的征地和审批。

4、 征收农用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在征收农用地时,如果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农用地转用而直接办理征地审批的,是违法的征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5、 土地征收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批准文件是无效的。

6、 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予以公告

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手续;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状告其不履行或完全不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来获得救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行为时,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级政府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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