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会法人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基金会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在基金会中也会有相应的法人。那么对于什么是基金会法人呢?这就需要我们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对于这个问题,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基金会法人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法人的特点

1、非营利性。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基金会是民间成立的私法人,作为非国家财政拨款的机构,它完全是一种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而成立的一种私法人。

2、财产的集合体。基金会是财产的集合体,是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的法人,应该属于财团法人。基金会中的财产,大多来源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的捐赠。这些自愿捐赠的资金脱离了捐助人之后,具有了独立性,所有权也从原捐助人转移至基金会法人,为该法人所享有。从捐助者的角度来说,基金会法人一旦成立,便与捐助者脱离关系,捐助者不再对捐助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基金会法人中的有关人员也应当按照捐助章程来管理运作财产,这与社团法人也是有区别的。

3、没有成员或会员。我国许多学者都认为,基金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基金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以财产集合为中心,并非人的集合。基金会并没有自己的成员或会员,基金会的管理者并不是基金会的会员,管理者的变动也不应当影响到基金会的存在。而社会团体属于人的集合,为社团法人。基金会法人也没有意思机关,即没有像社团法人那样的意思形成机关——社员总会。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而且基金会的管理人员都不得改变基金会章程。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就会清楚什么是基金会法人。并且关于其中的一些特点在本文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对于不清楚的人可以更多的进行了解 ,就能知道基金会法人一些相关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