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涉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工程项目时,为实现效益最大化,都会通过招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出现招标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问题,那么,对于此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如有兴趣,请听听律盾小编的看法。

招标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处理

1、如果没有规定承诺期限,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但对于这个“合理期限”的具体期限,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难点。

2、还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按招标书上的联系方式主动与招标方联系,看看是招标书否有所纰漏,然后再向招标方确认具体的承诺期限。

招标书的组成

(1)标题。写在第一行的中间。常见写法有四种。一是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性质及内容、招标形式、文种四元素构成;二是由招标性质及内容、招标形式、文种三元素组成的标题;三是只写文种名称“招标书”;四是广告性标题,例《谁来承包XXX工厂》。

(2)正-文。正-文由引言、主体部分组成。引言部分要求写清楚招标依据、原因。主体部分要详实交代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内部招标、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程序、招标内容的具体要求,双方签订合同的原则、招标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组织领导、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3)结尾。招标书的结尾,应签具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等,以便投票者参与。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于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律盾的相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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