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虚假中标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3
近日有网友在后台留言,说他是一家房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最近他们公司在参与一宗土地拍卖的过程中,怀疑竞争对手采取了非正当的方式中标。她想了解如果最终调查出来对方确实是虚假中标,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律盾小编经过整理相关法规,将信息分享给大家。

一、投标单位虚假中标如何处罚

根据虚假中标的情节轻重有可能导致的处罚有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投标单位虚假中标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招投标本来是为了确保公平的市场竞争模式,如果弄虚作假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在投标过程中进行违规操作情节严重的,不仅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产生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违规投标的法律规定,如果您hi爱需要了解更多,请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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