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中标无法履行合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很多工程是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那么低价中标无法履行合同要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低价中标无法履行合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低价中标无法履行中标合同的,中标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负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低价中标无法履行中标合同的,中标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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