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对参与者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传销对于大家认知度都是知道了,臭名昭著,谈起传销的话都是害人的,的确传销不知道害了多少的家庭,本来好好的就成了这样还有的是刚出社会的大学生,那么对于传销罪是如何进行处罚呢。律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传销罪对参与者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关于罪名的适用问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量刑标准的问题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对于你提出的“传销罪对参与者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问题,传销罪如果说是量刑的话无期徒刑都是可以的,不过一般来说是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的,一般都是罚金还有几年的牢狱之灾的,被抓都是好几个人一起遭。你可以咨询律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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