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土地对于我国的发展以及公民的生存都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的,所以说在土地使用的时候也是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以此保证土地的价值。那么,在我国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税率以及流程是什么呢?以下便是律盾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流程是什么

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减免政策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标准、对象及特点

1、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2、征收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3、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以上内容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律盾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