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能追加协同作业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6
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职业病等的情形,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要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以免错过申请时间,那么工伤事故能不能追加协同作业者责任?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伤事故能追加协同作业者责任吗

工伤事故能不能追回协同作业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同作业者为第三人,并且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追究协同作业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办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不仅程序复杂,并且周期长,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如伤情不重,并且伤情对身体机能无实质影响,建议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得出的后续治疗费数额等,确定一个合理数额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如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事故伤害发生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3、如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并且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劳动者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但具体赔偿数额,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如果协同作业者作为第三人,在工伤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追究协同作业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