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对劳动者造成的是人身损害,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而公民生命健康权遭受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那么工伤能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伤是否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动者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有人身权利侵害不法侵害时,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工伤事故虽然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但这种人身损害不是非法侵害造成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工伤赔偿,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