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5
我们知道对于土地是有所有权的,很多时候人们非法占用土地,将土地进行非法转让,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怎样判定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如何判定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 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有一定的构成标准的,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属于触犯刑罚的内容,将会被判刑,情节如果比较严重不仅会判刑还会处罚金。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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