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赵先生留言询问小编,最近打算购买一套房子,开发商给他看了一份质量保证书,上面提到在两年内如果出现漏雨、墙体开裂等情况将对业主进行高额的赔偿。赵先生想求证一下保证书里面提高的赔偿费用是否有效。律盾小编来为赵先生解答这个问题。
一、保证书里面的提到赔偿费用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保证书是自愿写的、保证的内容条款是合法的、没有和我国法律相抵触的地方,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关于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113。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个人或者公司向他人出具保证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这种行为是意思真实的表达、不违法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那么从成立之时起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如果您还需要了解得更加详细,欢迎到律盾进行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