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可否和侵权责任赔偿共存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利益的,就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之一,那么人身保险可不可以和侵权责任赔偿共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人身保险可否和侵权责任赔偿共存

人身保险和侵权责任是可以共存的,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主张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侵权责任法对于财产损害的计算

1、侵害他人物权

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2、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是一种以价值为基础和依托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利,其人身权利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3、侵害他人股权等财产权

民事权益包括股权。股权又称为股东权,广义的股权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权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身保险和侵权责任是可以共存的,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主张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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