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是保护人们人身安全,有些保险人为了更有保障些,就会重复购买人身保险,买了两份或三份人身保险。那么在赔偿的时候应该是怎么算的呢?本文律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人身保险重复保险的赔偿原则有哪些等具体知识。
人身保险重复保险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保险法》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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