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部分房屋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发社会热议。一部分温州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
举个例子: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那就得交60万……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几十万续费……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房屋产权事关每一位业主,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那么,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1.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无偿续期)。
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间,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专家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2.100万买的房土地证要续期,为什么土地出让金要30万左右?
专家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