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30
驾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免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与王某之间的“保险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示,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在这起事故中,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没有立即停车报警,也未保护好事故现场,而是驾车逃离现场,王某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属于肇事逃逸行为。根据保险法条款的有关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王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事故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遂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

义乌市佛堂镇的王某驾车撞伤郑某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损失费,王某不服,为讨“保险费”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保险公司免赔”的一审判决。

今年1月21日凌晨4点,佛堂镇田心村的王某驾驶柳州五菱小货车去城里,车行至王斗村地段时将骑电动车的郑某撞倒,造成郑某严重受伤及两车受损的后果。出事后,王某见夜黑且四周无人,即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天下午3时打电话报警,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与郑某就事故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后,王某自以为自己与保险公司保过第三者责任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尔后,保险公司向王某发出“拒赔通知书”,理由是保险车辆肇事后逃逸,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本次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王某不服,即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4.2万元保险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