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伙开公司或者成立企业,在散伙时是需要分配好所有财产的。这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不能违背的。那么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卖怎么办?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卖怎么办
只要协商一致,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卖可以对设备进行评估后在现金上进行补偿,或者平分所有的固定资产。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二、个人合伙解散条件有哪些
(一)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二)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三)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以上就是小编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协商一致,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卖可以对设备进行评估后在现金上进行补偿,或者平分所有的固定资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