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公司成立的时候一般都是要去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很多时候是两个公司进行合并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合并后营业执照怎么处理?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公司合并后营业执照怎么处理
去工商部门申请新的营业执照,原来的营业执照注销。
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可以做成股份公司,双方入股来注册公司。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合并所需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3、合伙协议
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即可
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原件
7、出资权属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两家公司如果合并的话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去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原来的营业执照就可注销了,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