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有一些公司为了经营的需要,有时会分立成两个公司。那么,分立前的公司债务在分立之后如何分配呢?关系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究竟债权人该向谁要债呢?该向谁主张自己的债权?律盾邵阳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均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二、公司分立债权人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解答,我国颁布的法律对公司分立债务分配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此大家想要深入了解可以查阅相关的法条。公司分立后的债权问题涉及了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公司在分配时必须要足够慎重。若还有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律师推荐:安康律师 梁平律师 攀枝花律师 迪庆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