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兼并和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自由交易,资本自由流动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企业兼并也成为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那么企业的兼并和破产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律盾小编为大家讲解。

企业的兼并和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的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企业破产,也称企业倒闭,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是要靠法律来规范,靠法律来保护。企业兼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尤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这些利益,就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兼并法律体系,包括立法与司法。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律盾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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