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1-07
倾销商品对国内的企业造成损害的,企业可以向外经贸部申请反倾销调查,申请调查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那么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什么?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等。

反倾销条例》

第十四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信息、出口价格信息等;

(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

(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申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据:

(一)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

(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掠夺性定价的法律特征

1、其主体为处于卖方地位的经营者,且该经营者具有一定的经济或技术实力。该特征使其与价格歧视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卖方之间的竞争,也包括买方之间的竞争。

2、其地域市场为一国的国内市场。此特征使其与“倾销”相区别。“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宗销售商品的行为。可见,两者在“低价销售”和“排挤竞争对手”两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

3、其客观表现为暂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市场上连续地销售其商品或提供劳务。它的实质是宁愿暂时亏本,也要把竞争对手从一定的市场上挤出,形成独占局面,然后以垄断高价销售,这样做不仅可以弥补它进行低价亏本销售所造成的损失,而且还可以谋取高额的垄断利润。

4、其行为者的主观故意是试图排挤竞争对手,以谋求垄断地位。但在实践中,“掠夺性定价”并不象它的直接目的那样消除竞争对手,而可能是引诱、说服或威胁竞争对手与之进行合作或在一些垄断性方案上与之合作。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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