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权如何取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自己法律知识比较薄弱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自己完成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民事诉讼,既然是委托诉讼代理人,肯定就有权限限制,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特点、权限、范围等等。

委托诉讼代理权如何取得

委托诉讼代理权基于委托人授权而发生,授权委托须以法定的书面方式进行,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是委托诉讼代理关系成立的标志,授权委托书除列明双方姓名、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列明委托事项、授权范围,授予代理人权限范围里可明确为“一般诉讼代理”,或者是“一般诉讼代理”加上具体项目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除双方留底下外,还必须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交,以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权限。

一、委托诉讼代理

1、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也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三、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妇联、共青团、消协)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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