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2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对两种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在不同的特殊情况之下,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是会有所变化的,即普通合伙人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之后,可以向有限合伙人追偿,下面是律盾小编整理的有关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的介绍。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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