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合伙企业,他们经营利益所得都是要分配的,很多时候合伙并不能长久。有的时候会面临退伙的情况,那么对于除名退伙应该怎样清算呢?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除名退伙后怎么清算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除名退伙的话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退伙事宜,对于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是有一定的连带责任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