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的生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2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发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下面由律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什么是合同生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合同能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非来源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赋予。也就是说,因为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因此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约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则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合同的效力本身介入了国家意志;如果合同不符合国家意志,该合同将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实际上揭示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源,为我们正确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依据。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上。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具体体现为权利和义务两方面。

(1)从权利方面来说,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合同的权利包括请求和接受履行的权利、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以及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所获得补救的权利、诉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等,当事人因正当行使这些权利而获得的利益,也受到法律的保障。

(2)从义务方面来说,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当事人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义务或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都是对法律的违背,因此在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其应负的义务,将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并承担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而当事人一方只能向对方行使权利并要求其承担义务,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第三人也不得向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上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不具有对第三人的约束力。但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约束力还包括了排斥第三人的非法干预和侵害的效力。事实上,在实践中合同的履行常常受到第三人的影响,例如第三人非法引诱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采取拘束债务人等非法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等等。如果不赋予合同具有排除第三人非法干预和侵害的权利,就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此外,合同对第三人的约束力还表现在为保全合同利益,法律允许债权人可在特定的情况下主张代位权和撤销权。例如债务人基于恶意将财产低价出售给第三人,明显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依法主张撤销该转让行为。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效力,仅存在于已经成立并且具备法定要件的合同,而并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满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够实现。具体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但也并非是所有合同的主体。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它们的行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态、职责、业务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法律的该规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为合同在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产生此种约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但若仅仅是部分条款违法,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对于那些表面上虽未违反现行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合同行为,都应认为是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买卖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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