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追回赃款150万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7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有网友通过法律顾问在线咨询问到合同诈骗,小编搜集了关于合同诈骗

北部新区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为当事人曾某追回涉案资金150万元,嫌疑人麻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42岁的麻某原是贵州一名农民,自称是北京某大型建筑A公司驻西南片区负责人。2012年11月,麻某获悉合川区正在规划一项生态城建设,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商机,开始策划这场骗局。麻某先伪造了A公司的一级资质以及相关证件、文件,之后又有意结识了搞工程建设的胡某。胡某希望能够入伙,经多次见面、商讨后,胡某开始帮麻某张罗工程运作的事情。

2012年11月,麻某带着胡某前往重庆某银行开设了A公司驻重庆项目部的账户并刻制了3枚印章,还在北部新区租设了办公场地,并任胡某为第二项目部负责人。同时,麻某给胡某透露,项目急缺约500万的上网运作费,希望胡某去筹集,如果有人愿意出资可以将部分工程承包给他。今年2月,胡某将曾某介绍给麻某。曾某听说胡某手上有这样一笔大工程,表示希望能承包部分土石方工程。经多次碰头商讨后,麻某答应将50亿方的土石方工程承包给曾某,但要其必须先交500万保证金和上网费,曾某同意了麻某的要求。

麻某提出将款项先打到胡某的私人账户上,再由胡某将款项以第二项目部的名义打到公司账号。曾某同意了提议,将200万现金打入了胡某账号。后来曾某觉得不安全,没有继续将另外300万打到麻某指定的账号。2013年5月,曾某按照与麻某签订的合作协议欲进场施工,却遭到当地项目办公室人员阻止。经了解,曾某发现麻某未与该项目相关单位签过合作协议,当地项目办也称从未与麻某的A公司有过合作。

曾某意识到上当受骗后曾找麻某退款,麻某一直拖延。2013年6月,曾某报警,民警将涉案人员带回调查。经查,麻某的A公司为“皮包”公司,麻某所持的相关证件是假证件。目前,麻某因涉嫌经济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胡某也在接受进一步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如遇类似情况要加强警惕,核实工程以及相关证件,最好经过正规渠道来承包工程,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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